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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拿「喜歡」去判定一些事情,最後卻發現,自己連喜歡什麼、適合什麼都不知道:
這件事我不喜歡,太無聊了;
這件事太難了,我不感興趣;
這項工作不適合我,我要辭職……
越長大越發現,成年人的生活,沒有好壞,只有對錯,盲目用愛好來過日子,遲早得受到社會的狠狠毒打。
看《十三邀》,裡面有一期印像很深刻:李誕問許知遠為什麼要做訪談節目,許知遠說沒辦法啊,我得掙錢(養書店)。
你瞧,文藝青年如許老師,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喜歡,但必須做。
強者談堅持,弱者談喜歡。
喜歡是什麼?它代表某一個時間節點的短暫情緒。
無論是你喜歡的工作,還是喜歡的人,長久相處之後,都會發現裡麵包含著諸多不喜歡的因素。
不否認有一部分人能把喜歡變成熱愛,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我們只是普通人。早點認清這點,並不是壞事。
前段時間蔣方舟在《圓桌派》裡說了年輕人的這樣一段經歷,引起無數人共鳴:
“年輕人真的很可憐,晚上睡不著刷微博,卻什麼都刷不出來,白天又什麼都沒法做,拖延、吃瓜、焦慮,最終惡性循環”
的確,你是不是也出現這種狀態:白天昏昏沉沉,幹什麼事都沒有狀態,晚上睡前自責想補償性地做點事情,結果一不小心吃了瓜,熬夜晚起……第二天想改變,卻又無能為力。
每天只能以最舒服、最喜歡的方式度過,如此周而復始,自責、氣餒,挫敗感也會越來越嚴重。
這世上最大的悲劇,就是你過著陶淵明的生活,卻懷著一顆總統的心,有些不甘卻又不願努力,為了寬恕自己,只好自欺欺人地說:這就是我想要的東西。
前段時間許知遠採訪薇婭的一期視頻特別火,裡面有個場景讓我印象深刻:薇婭自述曾經有攝影師跟拍她一周,就是想抓拍到她倦態的一面,結果很失望,她每時每刻精力都非常旺盛,沒有疲憊狀態,“我不管睡幾個小時,只要一出現在鏡頭面前我就會和打了雞血一樣。”
拿破崙、撒切爾夫人、愛迪生、丘吉爾……這些名人在後世傳記中也被記述為每天只睡五六個小時也能精力充沛的“工作狂體質”人物,很難說清是熱愛讓他們取得非凡成就,還是這種非凡成就會像腎上腺素一樣讓他們不知疲倦。
一個人的疲憊感,和Ta做了多少事情沒有直接關係,和Ta做事情時的狀態息息相關,很多人疲憊、無精打采是因為這不是Ta想做的事,Ta也不相信自己做的事,只是被推著走而已。
很多人不願承認自己的慵懶,卻拿起“初心”當幌子,什麼事碰巧做成了,大聲宣布自己不忘初心,但很多事他又做不成,只能小聲地安慰自己:沒事,反正這又不是我的初心。
時間久了你會發現,這樣的人會有越來越多的事做不成;時間久了你更會發現:所謂的初心,基本上就是個沒味兒的P。
喜歡,是孩子的臉、六月的天。人生漫長,諸多無奈,我們終究不可能以喜歡抵達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喜歡是我們的本能;同時,喜新厭舊也是我們的本能。如果凡事按照本能,人人都是失敗者。
你點開一篇雞湯文,嗷嗷待哺地等著它告訴你:沒事寶貝,誰都能締造人生的傳奇,成功的人鋪滿大地。
你沒找到工作,你不去充電不去完善,而是等著別人告訴你:窮人的日子也很瀟灑寫意。
你愛人離開,你不去挽回不去改變,而是等著別人告訴你:沒事,他是不懂你的魅力。
你越來越沒朋友,你不去審視不去反省,而是等著別人告訴你:別把大把的精力用來處理這些沒用的人際關係。
你一事無成,你不去反思不去努力,而是等著別人告訴你:一切都是浮雲,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這句話,你說出口的時候,該是多麼的蒼白無力。
凡事動不動談喜歡,還動不動就要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我敬你是個不識社會險惡的小寶貝。
你分清楚了嗎,你是真的喜歡自己的生活方式,還是只是在逃避現有的生活環境?你的喜歡是情緒化?是不負責?這樣說來,這種廉價的喜歡不要也罷。
喜歡本身,無法成為信念,只會成為我們見異思遷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談喜歡,成熟的人談責任。
一件事,有所成,一定是10%的喜歡+90%的責任。
成功,是在喜歡與厭倦之間進行螺旋式上升;上升的成就感,支撐我們一次次對抗厭倦,到達柳暗花明的境界。
我突然又想起了多年前在辦公室懟班主任時引用愛因斯坦的話:“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老師回我,但毛姆說為了心靈的寧靜,人最好每天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
老師是對的,愛因斯坦是天才,不是每個人都是愛因斯坦。
誰都想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先做自己應該做的,才叫成長。
在日復一日枯燥的歷煉中,化喜歡為信仰、化興趣為力量,找到自己的節奏,活成雞血本血。
以此文,敬生活、敬你們。
因為,人生總要好好活過啊。